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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

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《条例》《准则》《意见》
作者:编辑:付兆佳审核: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时间:2018-11-30点击:

      11月30日上午,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102会议室组织开展专题学习,与会成员围绕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(分别简称《条例》《准则》《意见》)开展学习交流。

      会上,党委书记王平祥首先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的主要内容。他谈到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,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、每名党员。《条例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党章基本要求,弘扬了“支部建在连上”的光荣传统,体现了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。随后,王平祥详细解读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全体教师提高站位,自觉加强自身修养,同时高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施行一票否决制。

      与会人员也纷纷发表了学习感悟。公共外语教研室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王菲说到,教师这份职业是良心活,大家自觉遵守着社会道德规范,现在国家把教师行为上升为准则规范,说明国家对教师职业的越来越多的重视与关注。英语和商务英语系教工党支部书记方红表示,近几年我们党越来越重视党支部工作的规范,作为支部书记,要对新出台的工作条例逐项学习,做清单对照检查,使党支部工作更规范。院党委委员袁谦认为,《准则》与《意见》互为补充,教师在提高自身修养的同时,也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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